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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热力总公司什么时候开始交取暖费?

09-24     浏览量:71

办理恢复供热时,须同时缴纳当年热费。

办理期限:2022年4月5日起至9月30日止。

1、随着2022-2023供暖期临近,暖气设施恢复/报停业务于9月30日截止,秦皇岛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温馨提醒广大热用户尽早办理相关业务。

2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减少人员聚集,广大热用户可关注“秦皇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。

申请办理暖气恢复/报停的条件:

①房屋无拖欠热费;

②采暖设施须全部恢复/报停(不允许部分停供、拆除和恢复);

③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,客户须自行拆除;

④暖气恢复/报停后不影响其他客户用热;

⑤对拖欠热费或违规用热而实施强制停供的客户,在恢复供热时,须补交所欠热费及违约金;

⑥办理恢复供热时,须同时缴纳当年热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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